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04〕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的有关规定,本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分别承担相应案件的审判监督职能。在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中,除与对口业务庭发生工作联系外,还需与各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及其他业务庭发生工作联系。由于上下级法院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不尽一致,当前在工作协调上遇到一些困难,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认真贯彻司法为民要求,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本院有关业务庭审查后要求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并报送复查结果的申诉或者申请再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查并依法处理,对申诉人或者再审申请人作出书面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04〕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段时间以来,各地连续发生一些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公众聚集场所人员死亡、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道路交通等事故,以及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影响了社会秩序。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予以处理和防范。一些构成犯罪的案件或者民事、行政案件已诉至人民法院,进入司法程序处理。为切实做好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法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审理好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案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公共安全关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法〔2004〕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依法惩处了一大批各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前不久,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打击“血头血霸”和非法采血供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今年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法〔2004〕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进一步贯彻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维护司法公正,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现将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工作关系到刑罚的执行和对罪犯的改造,关系到维护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关系到服刑人员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人员少、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了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为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6期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法发〔2004〕14号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高度警惕,警容严整,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两个人,安全检查工作量大时应适当增加人员。第四条 各级法院审判法庭应配备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物品柜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有条件的法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6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2004年5月18日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行政审判涉及的法律规范层级和门类较多,立法法施行以后有关法律适用规则亦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法律适用中经常遇到如何识别法律依据、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等各种疑难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妥当地加以解决,直接影响行政审判的公正和效率。而且,随着我国法治水平的提高和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行政审判在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维护法制统一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准确适用法律规范,确保行政案件的公正审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促进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就审理行政案件适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伊莱利利公司诉豪森制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04年06期
伊莱利利公司诉豪森制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裁判摘要]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专利诉讼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时,应以双方当事人经过庭审质证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作为鉴定依据。依据未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或者核对的证据材料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民三终字第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美国)伊莱利利公司( Eli Lilland Compan),住所地: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市。法定代表人:傅文浩(Michael J .Muller),(美国)伊莱利利公司副首席律师。委托代理人:艾宏,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玉和,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岑均达,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马晓刚,北京市浩天律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吉林冶金设备厂诉烟台冶金研究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04年06期
吉林冶金设备厂诉烟台冶金研究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一、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在盖章时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应认定同意修改后的协议。二、加工承揽合同约定,承揽人应对制造、安装的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定作人的,虽然承揽人进行了多次调试,但双方没有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将设备调试合格,不能仅以定作人已陆续支付设备款的行为主张定作设备已调试合格。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提字第16号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烟台冶金新材料研究所。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路1号。法定代表人:郝广政,该所所长。委托代理人:翟莹,该所职工。委托代理人:赵启民,该所办公室主任。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吉林冶金机电设备制造厂。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号。法定代表人:计蓬,该厂厂长。委托代理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国际华侨公司诉长江影业公司影片发行权许可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04年05期
国际华侨公司诉长江影业公司影片发行权许可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电影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自己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在电影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与他人关于按比例分成收入和违约赔偿责任的约定,如不违反民法通则等法律或有关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三终字第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国际华侨投资公司,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咨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罗广生,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丘升明,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冯骏,广州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长江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淮海路2号。法定代表人:李士行,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郭小河,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顾永忠,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原告广州国际华侨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原审被告江苏长江影业有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04年05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法发〔200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1月15日发布了国土资发〔2004〕9号《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经过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案件,不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未经批准而认定抵押无效。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应依据该《通知》提起再审。特此通知。2004年3月23日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国有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