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彬与北京京联发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刘鸿彬与北京京联发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裁判摘要】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对于他人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实施该专利的行为,并不享有请求他人停止实施的权利。他人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实施该专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并不为专利法所禁止,相关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产品。在此情况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已经售出的产品的后续行为,包括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应当得到允许。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107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刘鸿彬,男,汉族,1953年8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乐山市。委托代理人:张新,男,汉族,1966年12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北京京联发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科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摘要】判断被诉侵权繁殖材料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是认定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的前提。当DNA指纹检测结论为两者相同或相近似,而通过田间种植的DUS测试确定两者具有明显且可重现的差异,其特异性结论与DNA指纹检测结论不同时,应当以田间种植的DUS测试结论认定不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263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特别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吴树科,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峰,北京市广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少辉,北京市广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西段陕西农用物资市场B138-139号。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湖南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德工艺美术学校不服执行裁定申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湖南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德工艺美术学校不服执行裁定申诉案【裁判摘要】一、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法有效协议或仲裁条款选定仲裁机构解决其争议纠纷,是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纠纷的前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其争议纠纷由仲裁机构解决,通常情况下,仲裁机构无权对该争议纠纷予以仲裁。二、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其争议纠纷由仲裁机构解决,对于没有约定争议纠纷解决方式的补充协议可否适用该约定,其关键在于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否具有可分性。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相互独立且可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对于两个完全独立且可分的合同或协议,其争议解决方式应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处理。如果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补充,必须依附于主合同而不能独立存在,则主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适用于补充协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执申字第33号申诉人(申请执行人):湖南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洞庭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6〕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1. 深刻认识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和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发展新格局作出的既有利于当前又惠及长远的一项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引领沿江沿线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十三五”规划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发〔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3月8日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下级法院在执行履职中存在的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促进解决“执行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本规定明确的有关情形发生时,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一种执行监督措施。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约谈:(一)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发现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超期执行案件超过已受理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发〔2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成中央部署的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改革任务,保障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正确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我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请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实施《全国人民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6〕1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总体要求 1.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相继出台后,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奋斗目标,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和路径。环境资源审判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13号当前,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1. 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3)虚构事实;(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 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6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现就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有效化解各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司法解释发布时间: 2016-07-13 08:51: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6-07-13 08:51: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7月13日起施行) 法释〔2016〕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已于2016年6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1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请示》(京高法〔2016〕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的问题。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 二、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
钟宣律师邀请您阅读全文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