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先锋出口公司与奥迪塞斯航运贸易公司、海王航运有限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期

上海美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先锋出口公司与奥迪塞斯航运贸易公司、海王航运有限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承运人、代理签发提单的人等系提单签发环节的利害关系人,当两份或以上正本提单的持有人针对承运人承运的同一批货物,各自向承运人主张提取货物时,不能仅以利害关系人的陈述作为辨识提单真伪或区分提单权利顺位的依据,而应根据提单签发的经过、提单持有人持有提单的过程,结合国际贸易背景和航运实践综合分析判断提单权利的优劣。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24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上海美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上海美匡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普惠路333号1幢1185室。法定代表人:马文英,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晏圣民,上海斐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小俐,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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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司法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期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法〔2024〕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残联,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现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进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就为残疾人提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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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司法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法〔2023〕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方便当事人运用信息化平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本通知自2024年1月30日起执行。202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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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司法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发〔2024〕2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就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整体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二)历史使命。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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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29号: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50:32

指导性案例229号: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0:32 指导性案例229号 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探望权/未成年人/隔代探望/丧子老人 裁判要点 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亡,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探望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原则,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依法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沙某某系丁某某的母亲,其独生子丁某某与袁某某于2016年3月结婚,于2018年1月生育双胞胎男孩丁某甲、丁某乙。2018年7月丁某某因病去世。丁某甲、丁某乙一直与袁某某共同生活。沙某某多次联系袁某某想见孩子,均被袁某某拒绝。沙某某遂起诉请求每月1日、20日探望孩子,每次2小时。 裁判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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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28号: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48:51

指导性案例228号: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48:51 指导性案例228号 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监护权/未成年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平等监护权 裁判要点 1.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2.对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监护权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李某于2019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在河北省保定市某社区居住。双方于2020年11月生育一女,取名李某某。2021年4月19日起,张某与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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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27号:胡某某、王某某诉德某餐厅、蒋某某等生命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46:49

指导性案例227号:胡某某、王某某诉德某餐厅、蒋某某等生命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46:49 指导性案例227号 胡某某、王某某诉德某餐厅、蒋某某等生命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生命权/未成年人/多因一果/侵权责任/按份责任 裁判要点 1.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因经营者的过错行为导致未成年人饮酒后遭受人身损害的风险增加,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认定违法售酒行为与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同饮者或者共同从事危险活动者未尽到相应提醒和照顾义务,对该未成年人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承担相应的按份赔偿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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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26号: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45:49

指导性案例226号: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45:49 指导性案例226号 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未成年人/家庭成员/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裁判要点 1.与父(母)的未婚同居者处于较为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家庭成员”。 2.在经常性的虐待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严重暴力,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客观上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将该伤害行为独立评价后,其他虐待行为仍符合虐待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数罪并罚。 3.对于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认定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当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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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25号: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44:51

指导性案例225号: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4-05-30 15:44:51 指导性案例225号 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正当防卫/未成年人/学生霸凌/防卫意图/防卫限度 裁判要点 1.对于因学生霸凌引发的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的界分,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结合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不能仅因行为人面对霸凌时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击等情节,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2.对于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立足防卫时的具体情境,从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一般认知的角度,综合学生霸凌中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后果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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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4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205—208号)作为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2日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检例第205号)【关键词】生效行政裁判监督 工伤认定 举证责任 行政抗诉 跟进监督【要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在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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