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2014年4月22日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为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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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法发〔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企业兼并重组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同时也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相关措施。企业兼并重组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司法审判工作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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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食品药品纠纷典型案例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08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食品药品纠纷典型案例案例1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而购买,请求经营者向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获法院支持 (一)基本案情 2012年5月1日,原告孙银山在被告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以下简称欧尚超市)购买“玉兔牌”香肠15包,其中价值558.6元的14包香肠已过保质期(原告明知)。孙银山到收银台结账后,又径直到服务台进行索赔。因协商未果,孙银山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要求欧尚超市支付售价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本案中,孙银山实施了购买商品的行为,欧尚超市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商品是用于生产销售,并且原告孙银山因购买到过期食品而要求索赔,属于行使法定权利。因此欧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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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 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14-07-05 16:14:16
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 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5 16:14:16 指导案例31号 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玫瑰公司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 合意违反航行规则 责任认定 裁判要点 航行过程中,当事船舶协商不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确立的规则交会,发生碰撞事故后,双方约定的内容以及当事船舶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违反约定的情形,不应作为人民法院判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仍应当以前述规则为准据,在综合分析紧迫局面形成原因、当事船舶双方过错程度及处置措施恰当与否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基本案情 2008年6月3日晚,原告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炜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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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14-07-05 16:11:57
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5 16:11:57 指导案例30号 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 竞争关系 裁判要点 1.经营者是否具有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而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 2.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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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14-07-05 15:09:08
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5 15:09:08 指导案例27号 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 盗窃 诈骗 利用信息网络 裁判要点 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而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而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基本案情 一、盗窃事实 2010年6月1日,被告人郑必玲骗取被害人金某195元后,获悉金某的建设银行网银账户内有305000余元存款且无每日支付限额,遂电话告知被告人臧进泉,预谋合伙作案。臧进泉赶至网吧后,以尚未看到金某付款成功的记录为由,发送给金某一个交易金额标注为1 元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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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4年07期
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裁判摘要】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包含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写在最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独立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时,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仍然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从属权利要求。在前独立权利要求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定作用应当根据其对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或保护主题是否有实质性影响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79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逸夫楼511室。法定代表人:李波,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苏沛,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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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亚俐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4年07期
郑亚俐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裁判摘要】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应该包括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以文字或者图形等明确表达的内容以及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综合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可以直接、明确推导出的内容。只要所推导出的内容对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就可认定该内容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与上述内容相比,如果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未引入新的技术内容,则可认定对该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专利保护范围之间既存在一定的联系,又具有明显差异;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修改其权利要求书时要受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的限制,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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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13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1月21日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现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意义、目标和要求1. 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人民法院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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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4年07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3年12月18日关于办理醉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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