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218号:苏州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2-20 17:05:27
指导性案例218号:苏州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0 17:05:27 指导性案例218号 苏州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3年12月1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独创性 裁判要点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目的在于确定保护对象,而非公开设计内容。公开布图设计内容并非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条件。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范围,一般可以根据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布图设计复制件或者图样确定。对于无法从复制件或者图样识别的布图设计内容,可以依据与复制件或者图样具有一致性的样品确定。 3.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并不当然意味着登记的布图设计内容具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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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7号:慈溪市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永康市联某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2-20 17:03:05
指导性案例217号:慈溪市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永康市联某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0 17:03:05 指导性案例217号 慈溪市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永康市联某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3年12月1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诉讼/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反向行为保全/担保数额/固定担保金/动态担保金 裁判要点 1.涉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责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恢复链接或者服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2.被诉侵权人因涉嫌侵害专利权被采取断开链接或者暂停服务等措施后,涉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但相关专利确权行政诉讼尚未终结期间,被诉侵权人申请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以恢复链接或者服务,其初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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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发布时间: 2023-12-05 14:4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4:4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4日 法释〔2023〕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 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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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二)
司法解释发布时间: 2023-12-01 10:46:1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0:46:12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于2023年8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8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司法实践中长期制约外国法律查明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 《解释(二)》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肩负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职能。 外国法律查明是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重要环节,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质效的一大难题。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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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法律发布时间: 2023年1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行政复议范围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三节 申请的提出 第四节 行政复议管辖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行政复议证据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四节 简易程序 第五节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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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23年12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2023〕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知识产权法院、具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执行好2023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是指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有关案件裁判提起上诉的案件。二、2023年11月1日以后作出裁判的、不属于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类型的案件,以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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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1-21 10:22:40
指导性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0:22:40 指导性案例216号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履责/代处置 裁判要点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污染者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履行组织代为处置的法定职责,处置费用依法由污染者承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危险废物的来源或产生单位不在其辖区范围内为由进行不履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2017年9、10月份,冯某康等人将从浙江省舟山市嘉达清舱有限公司等处非法收购的危险废物船舶清舱油泥委托他人运至江苏省睢宁县岚山镇陈集村一砖瓦厂内非法倾倒。案发后,睢宁县环境保护局将清理出的油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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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5号: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1-21 10:21:23
指导性案例215号: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0:21:23 指导性案例215号 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污染/单位犯罪/环境侵权债务/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股东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义务,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股东对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昆明闽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某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黄某海持股80%,黄某芬持股10%,黄某龙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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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4号: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1-21 10:20:13
指导性案例214号: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0:20:13 指导性案例214号 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重整/污染治理/共益债务 裁判要点 1.人民法院审理涉流域港口码头经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实现重整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及时消除影响码头经营许可资质存续的环境污染状态。 2.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缺失造成环境污染,不及时治理将影响其破产重整价值的,应当由管理人依法进行治理。管理人请求将相关环境治理费用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基本案情 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港公司)于1993年9月设立,主营业务为码头租赁及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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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213号:黄某辉、陈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23-11-21 10:18:33
指导性案例213号:黄某辉、陈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0:18:33 指导性案例213号 黄某辉、陈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3年10月20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修复/从轻处罚/增殖放流 裁判要点 1.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具有认罪认罚、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2.人民法院判决生态环境侵权人采取增殖放流方式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应当遵循自然规律,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根据专业修复意见合理确定放流水域、物种、规格、种群结构、时间、方式等,并可以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执行。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被告人黄某辉、陈某共谋后决定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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