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第二批典型案例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03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王淑荣与何福云、王喜胜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07年10月30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王淑荣对王振学所种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一审原告王振学遂向洮北区人民法院请求:1.确认三跃村村委会与王振学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2.确认王淑荣对王振学承包的土地无承包经营权。王淑荣答辩称其在王振学承包的土地中享有五分之一的承包经营权。王淑荣1975年1月25日结婚,由于其丈夫是军人,故户口仍在王振学家。1982年,三跃村发包土地时,王淑荣与王振学一家系同一家庭成员,5口人承包5.4亩地,人均1.08亩,承包户户主为王振学。王淑荣的户口于1992年1月迁入白城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王振学家承包4.82亩土地,并于2005年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共有人没有记载王淑荣。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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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司法解释发布时间: 2015-02-28 11:23: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28 11:23: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2月28日 法释〔2015〕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631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海事诉讼中扣押与拍卖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海事请求人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抵押等保全措施的,海事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准许并通知船舶登记机关协助执行。 前款规定的保全措施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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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 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15-02-09 08:51:08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 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09 08:51:08 指导案例29号 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 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不正当竞争 擅用他人企业名称 裁判要点 1.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 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基本案情 原告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以下简称天津青旅)诉称:被告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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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发布时间: 2015-02-09 08:46:00
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09 08:46:00 指导案例28号 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 裁判要点 1.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刑事立案前为其垫付了劳动报酬的,也不影响追究该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 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克金于2010年12月分包了位于四川省双流县黄水镇的三盛翡俪山一期景观工程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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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司法解释发布时间: 2015-02-04 11:3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04 11:3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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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5年02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提字第15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胜利广场支行)。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28号。负责人:薛晓东,该支行行长。委托代理人:高蓓琦,该行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王丽,辽宁瑾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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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城东建筑装修工程公司与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定安支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撤销土地证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时间: 2015年02期
定安城东建筑装修工程公司与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定安支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撤销土地证案【裁判摘要】行政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行为,未听取其陈述、申辩,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行政机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时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因行政补偿决定违法造成逾期付补偿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等情况,判决其承担逾期支付补偿款期间的同期银行利息损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2)行提字第26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定安城东建筑装修工程公司。住所地: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大众中路克泽大厦一楼。法定代表人莫克瑞,经理。委托代理人吴昌平,海南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莫克泽,定安县工商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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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02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14号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扩大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实现了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大发展。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依法充分保障公民权益,妥善处理国家赔偿纠纷,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意义现行国家赔偿法与1994年国家赔偿法相比,吸收了多年来理论及实践探索与发展的成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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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02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法发〔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关系人民法院的前进方向、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当前,人民法院处在发展和改革关键时期,面临繁重艰巨的任务和前所未有的考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坚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关键环节,是圆满完成执法办案任务的重要保障,是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坚定干警理想信念(一)坚持用中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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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司法文件发布时间: 2015年02期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现将该意见予以印发,请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该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执行流程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9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工作,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法发〔2006〕35号)、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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